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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5日 星期一

生活點滴 (108.08.06)

星期日很愉快的去了趟菜竂,跟房客約好要交屋,房客說看了合約書,才知道已經住了十年了,日子過得真快啊,她說還有些捨不得~

送走房客後,大略檢查了一下屋況,然後跟孩子去吃了早午餐,選了一家離房仲比較近的店,網路上的評價還不錯,店名很有趣叫打飽嗝~

發現餐點也挺有趣的,早午餐店賣的是碳烤三明治,餐點有分八分飽和打飽嗝,另外還可替換麵包,側切的顏色很漂亮,蕃茄紅、雞蛋黃、生菜綠、鮪魚白,一層層的賣相很好~

嚐起來味道也不錯,吐司麵包上有塗花生醬,這樣一份三明治,當成早午餐是絕對能吃飽的,吐司兩片280卡、煎蛋100卡、生菜和蕃茄不計,花生醬算50卡,大約350卡左右,男生的話,點打飽嗝多一片吐司、花生醬和生菜,大約500卡~

唯一讓人驚訝的是,價位居然比熱胖子還貴,熱胖子的三明治都有加起司,熱量比起來更高些,同樣的鮪魚三明治,不同的是少了蕃茄卻加了起司~ (其他的價位是差不多的,只有菠蘿包的價位偏貴些~)

出門前剛喝了450ml的高纖無糖豆漿,所以吃不下,只吃了一半的三明治,剩下的一半打包帶走~

接著去找了路口的房仲,打聽之下才知道,原來在105年公佈了一項新制,叫做房地合一稅,聽說用意是為了打房~

但這個新制卻打到了我們,事實上我覺得相當不合理,新制裡說繼承的房子,若持有在一年內,扣除買價與增值稅、修繕清潔費後,要上交給政府獲利的45%,兩年內交35%,兩年至十年內20%,持有十年以上15%,所以最低也要給15%~

當初我們居然都沒有人注意到,政府公佈了這樣的新制,可見得在告知房客前,的確該去打聽一下現況的,而不是等到交屋後才去打聽。原以為要煩惱的只有仲介費,卻因為這項新制,讓我們傷了腦筋~

新制裡的規定是,若是賣小屋換大屋,就可以退回稅金,感覺是為了鼓勵民眾換屋自住,但大部分人繼承父母的房子,除了自住外,最多選擇就是外租或賣出~

而且現在有很多有困難的人,父母年老後,往往只有一位子女能夠照顧,通常照顧者也無法工作,等父母離世後,或許能夠賣掉房子,替自己留一點生活費,但因為政府的這項規定,卻無法在短時間內出售房子~

試想我們也是同樣狀況的話,父母留下的老公寓,屋齡已經47年多,這樣的公寓房子原本價位就不會太好,賣了房子之後,也無力再購置新屋,那把獲利的大部分都給了政府和房仲,真不知道政府的新制,到底有沒有想到這些弱勢族群~

原本也並不想這麼快把房子賣掉,想說房客住的好好的,就多住個兩、三年,房子也不用急著賣,等多存一點仲介費,再來賣出也不遲,但大嫂似乎很急著要現金,當我提到房客說要一年時間找房子時,大嫂卻怕房客到年底不搬走,還要我去簽合約~

其實房客很好溝通,雖然要求給一年的時間找房子,但卻只花了半年左右,趕在農曆七月前就搬了家~

原本房客提出一年時間的時候,我就覺得不需要太急,只是考慮到大嫂或許需要用錢,所以就按她的意思,跟房客轉述要把房子賣出,也有考慮到,或許真到年底,若房客真的沒找到合適的房子,其實也不需要急著把房客趕走,大不了跟房客溝通,就讓房仲帶人來看房子,我想房客也不會不同意的,畢竟是這是房東的權利~

真不知道大哥這些年,到底是怎麼護著大嫂的,讓她跟這個世界,似乎不太有連繫,當我們在商量房地合一這件事時,大嫂居然說讓房仲去估算就好,還說沒關係事情順利就好,關於錢的事情,怎能沒關係還只求順利就好,房仲哪管你要繳多少稅給政府,他們只要求壓低房價,拿到4%的仲介費,並且能夠快速的把房子賣出,等著賺進大筆的庸金~

當初大哥把賣房子的責任推給我時,心裡十分不高興,但顧念他當時已經罹癌,所以也就不多說些什麼,沒過多久大哥就離世了,到現在我也只能責無旁代~ (不說這些煩人的傷心事了~) 。

才剛知道關於輕斷食減重的事,原來我都吃錯了,還以為只要吃500卡就可以,原來還要注意到,兩餐中間必須相隔八小時,但這對我來說有點困擾,因為我通常較早吃早餐,如果不吃中餐的話,到吃晚餐時又會超過八小時,過餓~

自己有發現,已經養成星期一、四吃500卡的輕斷食,現在已經不會覺得沒吃中餐很餓,但要超過八小時才吃晚餐,通常會在五、六點時就覺得餓,所以在三、四點時,會吃茶葉蛋或是高纖蘇打或是一份水果~

雖然兩餐間沒有隔八小時,但卻隔了大概四小時以上,雖然吃錯了,但還是瘦了就是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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