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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

生活點滴 (104.11.25)

又過了一個月了,婆家人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,女兒找工作也一直在拖,為了做出美美的履歷花了不少時間,真不知女兒的腦袋在裝些什麼,為何學美術的人,都不知道重點在哪裡呢?

女兒的邏輯就是一定要美,其他的都可以不管,跟人約會一定遲到,因為她既不會早起,又無法不打扮。所以每件事都在這個前題下,總是一再遲到。

話說小姑也是學美術的,現在回想起來,我跟婆家人都沒什麼話說,小姑跟小叔感覺很像,他們的話題都繞在工作上,大姑說同樣的話可以重覆N次,二姑幾乎可以數的出來,小嬸說話只為了目的,三姑一直以來就比較愛說話,但後來才知道,她這個人也是很現實的,至於婆就不用說了,算不上談話,兩個姪女,小姪女話很多,但經常不知所云,大姪女經常躲在房間裡,基本上見不到幾次。姑丈,後來見面幾乎講不到話,他都在做自己的事,不太理會身邊的人。

婆家人都不太講理,沒有幾個人做事是理性的,像這次的爭產事件,遇到最愛拖的小姑,如果事情是在三姑或小嬸身上,就會比較容易解決,因為她們是急性子的人,大姑根本不懂事,小姑就是一隻烏龜。

一再的提醒她們,我們一旦提告就不會撤銷,而且事情並不是像她們理解的那般,在特留分這件事情上,她們根本就不會有任何勝算,因為是婆立了遺囑違反了特留分,特留分是法律上為了保障繼承人被邊緣化的法條。

想想,如果今天角色換了,老人家只想把財產留給兒子而不給女兒,她們難道真會如此接受而不爭嗎?怎能說是婆的遺產想給誰就給誰。打從一開始我講的就是法律,但三姑根本就聽不進去,她們只想到自己姊妹。

大姑和小姑都沒有結婚,她們身後的財產將來也只能給兄弟姊妹,就算她們打算立遺囑把財產指給任何人,這種特留分的官司還得再打個幾次,怎能便宜了這些人,誰知道他們到底吞了多少現金,我們唯一能爭取的也只有土地和房產,我們不是婆身邊的人,婆家人也都只為自己姊妹,誰會為我這個未亡人著想,就別說是爭辯了,光從人頭上來看,我們就輸了。

最後,也只能靠法律,才能讓我們爭到屬於自己的特留分。寒心的是,這家人一點也不顧這二十幾年來的情分,打這種沒有意義的官司,只是讓法院和律師賺了錢,還讓家人從此反目,從我懂事以來,就沒有那麼討厭過一個人,出面把事情談清楚,錢總是要給的,就算上了法院,她們也一定會輸,到時候要拿出更多錢。

真不懂,婆家人也都算是高知識份子,但卻沒有一個人是理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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