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網頁瀏覽量

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生活點滴 (104.11.22)

光棍節時買了元祖特惠的核棗糕,好吃到有點後悔買太少,雖然是好吃到不得了,但原價賣太貴了,光棍節一盒 (12片裝) 只賣111,但每人限購一盒,當時想雖然便宜,也不能一口氣買太多,就和女兒各買一盒,結果太好吃,只好跟兒子搶著吃。

實在應該買三盒的,家裡只有三個人,也只能買三盒,原價一盒要賣380呢。唉~後悔了~

如果之後還有特價的話,一定要多買幾盒,我原本就很愛吃,一般因為實在太貴,總是捨不得多買。

這兩天一直覺得胃不太舒服,去拿核棗糕的那天,突然覺得很不舒服,全身冒冷汗,去餐廳吃飯,趴在桌上好一陣子,後來才感到漸漸舒服了。還是沒辦法吃東西,後來提起精神吃了茶碗蒸,好可惜喔~原本打算去逛書局的。

後來還是跟兒子一起走路回家,還好沒有再覺得不舒服了,回家後把打包的中餐都吃光了。好像是胃有點發炎,第二天吃牛肉麵時也稍有不適,還好只有一下下,並沒有不舒服。看來,這幾天得吃些清淡的食物。

我記得大概十幾年前,老公還在時,有一天我們去吃中飯,當下也覺得很不舒服,也是趴在桌上休息了一陣子才好,不知道是吃到什麼不乾淨的食物,自從老公不在後,這些年來一直吃外食,把胃都搞壞了。

但日後,可能也很難開伙,孩子都長大了,忙著工作、上學,一般也不會在家裡吃飯,我一個人吃得又不多,煮飯不是大問題,買菜的問題也不太大,可能無法去菜市場,去全聯買就可以了,但要處理堆肥和廚餘,可能就會有點麻煩。

家裡附近,其實很方便購物吃飯,只是住在沒有電梯的公寓四樓,隨便買一點東西都拿不到樓上,或許可以趁孩子下課時,約他們一起去吃飯,然後去逛超市採買,一次也不能買太多,生鮮吃不完很難處理。再說,天天吃一樣的東西也很膩,當然最好是少量採購,大概一次買三天的菜,限定在三天內吃完。

唉,不想了,等可以實現時再想吧,眼前的問題,還是和婆家的爭產,小姑實在很可惡,竟然可以這樣完全不理會,反正事情總是要處理,女兒正在積極收集資料,就算小姑不肯出來面對,等我們請了律師,交出起訴書之後,就等著被告吧。

一直寄簡訊提醒她們,這種官司沒有輸贏,是婆立了遺囑,違反了特留分,所以我們才能去告她們,原本這條法律,就是為了保障繼承人而設的,所以她們根本就沒有勝算,等法官判下來之後,她們就只能大失血了。

當然最好是能給現金,如果沒有可能的話,過十二分之一的房產也好,也可以單獨賣掉,一直不肯出面解決,等上法庭之後,就沒有協商的機會了,我們既然已請了律師,就不可能撤銷告訴,只是得花一段時間,但絕對會是乏算的。

真不知道,小姑在打什麼算盤,真的要打官司嗎,親戚之間還是協商就好,上了法院也只是讓法院和律師賺了錢,只是小姑一直不理會,若我們不提出告訴,她們大概打算就這樣拖下去,不給錢房租又繼續收,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。如果提出告訴之後,連這段時間的房租收入都得要回來。還會請律師,針對婆放在郵局保管箱的珠寶,也一併要繼承。 (她們實在太小看我們了,真以為我們孤兒寡母好欺負。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