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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

生活點滴 (104.02.10)

剩一個星期就過年了,今年真是冷爆了,年前女兒的工作還是很多,又要進公司拍照,前一陣子才剛忙完,三月份的拍賣會又要開始,雖然我很想幫忙,但的確是有一點使不上力,不過這種忙碌的日子,時間也會過得相當快~


希望兩年後,女兒可以如願去留學,下一代不該再困在這裡,世界這麼大,無論如何是該出去看看~

婆的病況應該再撐不了多久,但之後的事情才更有得煩,小叔和小姑他們,不知道想如何處理房子的事,直接繼承的話,會有 8 個人的名字,據三姑的說法,是想讓婆立遺囑,聽小嬸的意思,好像是想讓大姑她們 4 個繼續住,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~

一方面,大姑雖然年紀大了,但也可能得住個二、三十年,再加上小姑和兩個姪女,那房子得讓她們住多久呢~而且現在只有 8 個人的名字,將來如果大伯也走了,加上大伯的 5 個孩子,就會有 13 個人的名字,那就太複雜了吧~而且大伯的婚姻複雜,外面還不知有多少個孩子,如果不在這個點上處理好,只怕日後會更麻煩~

三姑說,財產是婆的名字,怎麼她沒有權力處理,她說的是沒錯啦~但我的情況不也是如此,房子明明是我和孩子的名字,老公都走了七年了,房子要租出去,不都還是婆在作主,連房租也只能經過婆的手~爭取了幾次,婆都不肯把權力下放,為的還不是要藉著房子綁住我,我媽一直罵我傻,但我也只不過不想老人家難過,才隱忍這件事至此~

三姑還在為當年分產的事不平,就借她的說法,當年財產也是公公的名字,公婆願意把財產分給誰,也都是他們夫妻的決定啊~而且中國人這種不平的事還很多,以前的人會把財產給兒子不給女兒,也是有它的道理的,兒子要繼承祖先的祭祀,女兒嫁出去之後就不姓娘家的姓,拜的也是夫家的祖先,對娘家不但沒有任何責任,回家還是作客,但現代人,明擺著不理會祭祖這回事,但卻還是要爭產到底~

反正民法有保障,就算他們真要婆立遺囑,也都還有一半的權力,房子無論如何都會有 8 個人的名字,只是這件事一樣會煩很久,如果其他人能夠乾脆一點,把房子賣掉錢分一分了事,或許就不會拖太久,如果他們真要讓大姑她們幾個再繼續住,那事情就沒完沒了了~

也不是我沒有說話的權力,而是他們人多,兩個孩子還小,我也只有一個人,力單勢薄,哪鬥得過他們一家人~

我從沒想過,結婚竟會是這麼複雜的事,單身一個人似乎也沒什麼不好,現代人還是不要腦熱就跑去結婚,一個人的生活真是單純多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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