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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7日 星期日

生活點滴 (104.09.07)

真的很討厭這樣的自己,拿不出任何辦法來處理這件事,去立遺囑,不知道是誰的主意,看日期是 1 月份的事,而我知道這件事,好像大概是在清明,我記得當時小叔曾經要商量什麼事,後來一直沒有明說,很有可能就是這件事,這些人連我們都一起賣了,三姑還要一直說好聽話~~

一直強調財產是阿嬤的,阿嬤有權利決定要給誰,還要女兒不要覺得,是這些姑姑和叔叔吞了她老爸的財產,明擺著的事實還有什麼好說~~就算不是小叔和三姑做的事,紙上有名字的也有大姑和小姑~~

明明我和孩子都有同樣的權利,但其他人卻一直針對我,昨天三姑還說,要我不要把女兒推出去講話,我不說話是因為,原本我就不同意,但我說話容易帶有情緒,因為我覺得這些人都在欺負我們,說要討論遺囑,結果就直接拿出婆早已立好的遺囑,接著就要我們當下同意簽字~~

我原本就知道最後會有這樣的結果,早就和女兒在商討處理的辦法,是女兒擔心我會太動氣,才決定由她來出面去說,結果女兒還是年紀太小,說不到兩句話就被氣哭了,我們兩個都很生氣,生氣的是立遺囑的事我們完全不知道~~

無論最後的決定如何,是要告或不告都一樣,我再不把這一家人當親戚了~~

這是婆的財產沒錯,但在她決定立下遺囑的時候,就應該知道,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事,她想要保住她女兒的生計,就註定沒有媳婦和孫子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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