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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

生活點滴 (104.10.27)

因為爭產的事,今年肯定不會去婆家過年了,其實原本就決定不去,自從老公不在之後,一直就覺得自己不是他們一家人,婆這麼一走,就更沒有理由去婆家過年了。

其實也不是為了錢,只是覺得自己在這個家,一直處於弱勢,以前老公就不喜歡小叔、小嬸,小叔脾氣不好,但真正的缺點倒不是這個,他不太會跟人相處,也有可能是不曾當兵的因素。

遇到事情,總是先發脾氣,像這次爭產的事,他們都覺得,婆能夠處理自己的財產,她想給誰就給誰,第二個理由是,大姑和小姑沒地方住,我們其他人都有房子,第三個理由是,她們照顧婆。

但這三個理由,基本上都跟我們無關,再說大姑和小姑不是真沒地方住,她們也都有遺產,加上單身,生活根本就不成問題。反倒是我們一家三口,孤兒寡母,老公生前就十年沒工作,加上他離去後,已過了七年多了,兩個孩子的學費都是貸的,現在正要開始還。

明明我們生活都比她們辛苦很多,這些年我們三口哪裡都不能去,只能看著婆家人,上回聽三姑說去日本玩三天,全家人就花了十萬元,我覺得實在太貴,才跟她閑聊了一下,她就把我的話打斷,不想聽我的窮人理論。

三姑一家,明明就跟婆家借了很多錢,但婆家不急,她們就拿房租來還,同樣是領一筆土地被徵收的錢,我們是用來生活,而她們是拿來去日本玩,我不想向婆家人哭窮,親兄弟明算債,就算是手足也都是各過各的,是我自己命苦,還能怨誰。

就連命運跟我相同的婆,死後也只想到她的女兒,有誰會想到我們的日子不好過呢~所以該給我們的,只好自己來爭了。

只是今年的除夕,想不到要去哪裡。我媽要我回娘家,但我不想,初二回去就好了,過年本來就很無聊,如果真是去我媽那邊,一定就更無聊了。原本就沒什麼事好做,平時閑聊也多是那些,我媽的意思是要我住到初二,從除夕住到初二,我才不要,是要讓我無聊死嗎?

之前都去婆家,也是沒辦法,婆連初二都不放過我們,以前孩子小的時候,甚至一直被勉強,從除夕到十五幾乎都得過去,婆的花樣很多,除夕到初五是基本 (有時候連假較長,還一定得過去),再來就是拜拜,初九拜天公,十三大拜拜,十五小團圓,老公不工作的那十年,過年就幾乎天天在婆家,後來是我堅持只去五天,一到初五就不再過去。

就為了婆的一己私心,雖然過年無聊的要命,我們還是得年年都到婆家去,爭產也不完全是壞事,一想到之後,再也無需,跟這一群無聊的人,一起過年過節,心裡也覺得舒坦不少。 (和孩子商量一下,想想能利用那三天,去哪裡逛逛玩玩,或許可以去高雄,現在搭高鐵挺方便的,但今年經濟可能有點困難,看女兒能否在過年前找到工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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