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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

生活點滴 (105.05.10)

女兒一直擔心爭產的事會有變卦,說是法條改了,但承辦了這麼久,重點是印鑑章還在別人手上,這樣真的安全嗎?

婆家人真的很過份,錢和資料都在他們手上,他們可以隨意的把錢轉走,明明條件已經談好,卻要一直等到辦完才肯給錢,我們完全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等,難怪女兒會這麼的擔心,甚至害怕他們會出爾反爾,說起來也真是一群小人,都已經被迫簽字了,還能如何,錢還一直扣著不給。

告訴我們說錢都擺在那裡沒人動,明擺著錢都轉進他們的戶頭了,還能睜著眼說瞎話。到現在才能明白,為何親戚間總要走到這個地步,因為遺產這種事,跟人是有很大的關係的,婆的事情,原本就是大姑和小叔在處理,到最後,大姑應該只剩照顧,錢的事就是小叔在處理了。

他那個人原本就不理性,遇到事情動不動就大小聲,錢都在他手上,他的腦筋裡怎會有公平二字,他們一家人都是如此,三姑明裡暗裡拿了很多錢,卻還能一付無愧於心。

跟婆家人借錢買房,每年再拿房租來還,這種作法不就是在 A 錢,想想一般人若有錢,為何不自己買房,同樣的把房子租出去,幾年之後轉手,或許還能賺一筆,為何要把錢借給別人,還不是因為是自己女兒。

之前我就聽說,婆的錢都分散在未出嫁的女兒戶頭裡,這事還是三姑告訴我的,她之所以會告訴我,應該也是心裡覺得不公平,就因為她是嫁出去的女兒,所以媽媽分錢時沒有想到她。

實際上,去年我還得知她仍欠婆家一筆錢,他們給的明細裡,完全都沒提到這一筆錢,也許婆當初在立遺囑時,早就跟她明說,這筆錢可以不用還。

但站在她的立場,她或許覺得,自己沒什麼錯。對啦~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,不過公平兩個字,也只在個人的心中。

其實我一直覺得生氣的,不是沒有爭取到特留分,而是這些人一開始就聯合起來騙我,我為兩個孩子和老公覺得不值得,老公剛離世時,三姑還很感激的說,說是她的哥哥救了她。

的確在道理上是這樣的,直腸癌是遺傳疾病,但偏偏老公上有三個兄姊,卻是他第一個發病,雖然二姑在之後也相繼離世,但他們只相差兩歲,如果首先發病的是大姑,他們相差十多歲,或許老公還能得救,但這就是命。

當年的三姑還有這樣的心,小叔和老公相差四歲,聽說他已經便血有一陣子,因為老公發病才趕緊去檢查,據說瘜肉已經癌化了。如果再拖一陣子,或許也沒有藥醫,小嬸自己是護士,也把便血當成只是暗疾處理,若不是因為家裡有遺傳病史,想來小叔也不會去做檢查。

但小叔卻從沒有覺得他是被救,至少我不曾聽過他如此說。在這個家裡,老公和三姑的關係較好,一方面是因為她較為理性,但三姑這個人,有很多面相,她說自己人緣好、口調佳,是適合做公關的人材。

但說白了,就是說話大聲吧,家裡的人都怕她,小嬸之所以不太理會我,也是因為我在這個家沒有說話的份,以前老公還在的時候,還能震住這些弟妹,但老公不在之後,過了這麼多年,他們早就不拿我當嫂子看了。

三姑的確有影響其他人的能力,所以被她討厭是很慘的,我自己心裡也很清楚,我是情義中人,無法只拿利益交換,也不想再繼續戴著面具,天下原本就無不散之筵席,散了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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