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媽打電話來說,一位住在台中的表哥,罹癌早逝。想著心裡就覺得難過,這個世上又多了一位單親媽媽、失婚婦女,這位表哥雖然很久未見,小時候還是見過幾次的,媽媽的娘家在南部,家裡很早就搬遷來台北,幾位已成年的表兄姊,來台北工作時,都曾來家裡坐坐。
不過南部人大多較為早婚,表哥的兒女和我相差沒幾歲,所以表哥、表嫂大概早就當了爺爺奶奶了吧。
唉~人各有命,也沒處去怨。
睡覺醒來,突然想到自己,為了婚姻把青春葬在這裡,但是我自己願意走入墳墓的,又有什麼能怨的呢~
不過,像我們這種父親早逝的單親家庭,大半都會有個女兒留下來陪媽媽,我的許多親戚都是如此,婆甚至過分到不讓女兒出嫁,所以家裡的 4 位大姑小姑,只有一位已婚,二姑同樣罹癌已過逝一年了。
老公和二姑相繼離世後,婆經常說是在家裡看見他們,或許這是她在表達對兒女的思念,但總是說看見不存在的人,這是一件健康的事嗎?
三姑說,大姑是自願留在家裡照顧婆,其實我媽現在也一個人住,做女兒的其實很心疼,但大家的生活都很忙碌,我的兩個兄弟都說沒空照顧,而現在也沒有媳婦在照顧婆婆的事,是不是哪一天,還是得我這個唯一的女兒出面,一想到就覺得心寒。
我 15 歲就開始半工半讀,大哥和弟弟兩人都讀到碩士畢業,我媽為了讓他們兩人唸書,卻犧牲掉我的就學機會,高職畢業在職場工作 2 年,很想再回學校去唸書,要求媽媽讓我辭去工作半年,好好地準備考試,我的要求只是考上夜間部,仍然可以繼續半工半讀。就連這樣的要求我媽也不肯。多年以後,我媽曾為了這件事覺得抱歉,只是因為她覺得媳婦的學歷較高,能夠過著輕鬆的生活。
結婚時老公經濟不佳,當年卻絲毫沒有畏懼,雖然在家邊帶孩子邊工作,薪水仍比上班族多上一倍。當時因為太年輕,從來也不覺得自己是辛苦的,但我卻一直記得大嫂說的那句話,她說結婚是為了享福,不是為了吃苦的。所以我們同樣年紀,同樣在家帶小孩,大嫂卻可以整天無所是事,一個大人帶著一個小孩,整天沒事抱著電話跟鄰居聊天。
我一直不喜歡大嫂──太過驕寵,對我媽沒有一絲孝順,就算沒有工作在家裡玩,也不願意盡盡做長媳的責任,不過說回來,也是我媽太寵兒子,什麼事都只叫女兒做,對兒子卻只有付出,上一輩的父母很多都這樣,想要和媳婦相安無事,就只能苦了做女兒的,所以婆才會把女兒都留了下來,不然誰來幫她帶孫子、做家事呢?
三姑說大姑是自願留下來照顧婆,哪裡能算是自願?大姑的生活所需都來自家庭收入,她一直很自私的要其他兄弟姊妹養她,甚至認為結了婚有了另一半,還得給家裡更多的錢,像她這麼貪心的人,說得自己很偉大,那麼是不是在家不工作的其他人,都可以說自己是自願留在家裡照顧,還可以大言不慚地要其他人養他。這樣公平嗎?說是自願,就要自己承擔生活所需,而不是一面拿別人的錢,又說自己是自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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