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一直下個不停,心裡很煩,爭產的事沒有下落,婆家人依舊什麼都沒說,小叔那種自以為是的個性,實在是很要不得,事情不是拖著就能解決,一直不肯溝通的是他們,我們要爭的是法律上保障的權利,他們根本就沒有理由不給,拖是他們現在唯一能做的,但事情拖久了難免會有更多變數,真是有理說不清。
不知道為何法律要給這麼長的時間,拖著不肯處理竟要 15年後才會執行,如果真要拖過這麼長時間,或許承繼人都會有變數,畢竟大姑和小姑年紀都不小了,其他人也同樣都是。
我是不怕他們要拖,反正是孩子要繼承的,跟我也沒有關係。再說,等樓下的房子賣掉後,我們就有足夠的錢能搬離這裡,拖與不拖跟我們也沒太大關係,如果小叔真敢把錢吞了,那就當做是我們給他買藥住院的錢吧。
這些人真是沒遇到過壞人,女兒去跟小姑談事情,抱怨說她們一直無視於我們,她竟然說,我們為何只針對她一個人,又說她才剛死了媽媽,還說什麼我們光只要錢。
那些話都是她的哥哥姊姊說的,小叔和三姑放棄繼承權,還說他們紙上無名,所以我們只能針對繼承人說話,我們只想爭取法律保障的特留分,並不想要繼承難以處理的房產,所以只能拿補償金。
到我們這個年紀,誰家裡沒死幾個長輩,死了爸媽原本就是正常的,說什麼才剛死了媽媽,我還死過老公呢~怎麼沒聽見他們可憐我。
反正就是想要房子又不肯給錢,現金也還在他們手上,我們也沒有辦法去爭取,小叔說是要協商,我們也盼著真能走上這條路,但也只是說說罷了,他們哪會為了這件事請假,再說也沒有協商的空間,他們只要我們簽字,不肯給補償金,而我們就是不願簽字,最後也只能去法院告他們,才能拿到法律保障的特留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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