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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

生活點滴 (105.02.24)

這個月終於要過完了,數著日子過生活,實在也是不得已,爭產的事一直沒有下文,婆家的小叔和小姑,一直以來都是用這種方式處理事情,說是我們翻臉,根本就是他們刻意欺騙在先,接著又不理不睬,法律讓人立遺囑,還真是一件找麻煩的事。

如果婆沒有立遺囑,就按人頭分了了事,但因為所有的文件和現金,都掌握在婆家人手上,我們竟沒有一點辦法,而這些人一點都不理智,按小姑的說法,他們並沒有想把錢吞了,但又不肯給補償,事情到底該如何處理也不肯說清楚。

我們沒有時間一直在這裡等,也不想再與婆家人繼續來往,婆家人都對我很不好,我做的再多他們也是沒心沒肺,就算不是刻意的不來往,這些人對我也只有冷言冷語、尖酸刻薄和咄咄逼人。

尤其是三姑和小嬸,這兩個人一直很不友善,就因為我沒有利用價值了,所以才會落到如此地步,結婚 16 年死了老公,從那時候開始,我就覺得該搬離這裡,但為了不讓婆難過,所以我留在這裡八年。

但沒有人在意我的付出與犧牲,這些人只在意自身的利益,卻又要裝得一付理所當然,想來我該在八年前就離開的,忍受了這八年來的不自由,最後得到最多的是失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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